学前阶段(0—6周岁)
呵护引导快乐成长
小学阶段(6—12周岁)
习惯养成积极预防
中学阶段(12—18周岁)
主动参与科学防控
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出台《关于做好不同学段近视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学前、小学、中学阶段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要点。
一起来看《通知》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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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进近视防控工作责任落实落地
按《全面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责任书》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府领导批示和全省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要求,在全社会营造保护儿童青少年视力“*府主导、部门配合、专家指导、学校教育、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