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法院为民讨薪58万元
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力求公平正义,此为天职使然,但感受到法律阳光照耀的人们不会忘记。
2009年,相关人员组织农民工,在甲方吉林省某物流公司兴隆山工地承包了由乙方吉林省某建筑安装公司转包的工程,由于是熟人介绍,他们和乙方只是以口头协议的方式承包下来,便投入施工。可工程已进展大半,施工方不仅不给农民工工钱,还以甲方不支付工程款为由,让农民工停工,向甲方讨薪。
经开法院了解情况后,迅速派出业务骨干审监庭庭长林乐泉、法官万菲审理。为做到让事实说话,以证据服人,林庭长和万菲仔细疏理案情的来龙去脉,多次向建筑方面的专家请教,并且在2012年9月16日,利用休息日,他们顶着烈日到已是杂草丛生、道路泥泞的工地,对工程一米一米地拉尺丈量,对每一个细节和工程结构都进行一一核对,确定了工程量,并依法核算出农民工的劳务费用。最终在2012年10月9日作出了判决:施工方支付全部劳务费。施工方仍对判决不服,再次上诉。经二审法院审理认为,一审事实认定正确,维持原判。到执行阶段,在法官们的通力合作下,仅用20余天就执结了案件,为农民工执行回所有工资款58万元,不仅保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一方社会稳定。
像这样的为民服务的事情还有很多。“立*为公,司法为民”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深植于经开法院干警心中、致力秉承和追求的理念。“做事就要做到最好,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我们不能搞空的、虚的,要从一点一滴做起,务求实效”——这是经开法院的承诺,他们也用实际行动践行着。